根据《关于开展“生态食材与生态餐馆评定工作”的通知》及《生态农产品(生态食材)团体标准T/GZYJNY-01-2019》、《生态餐饮团体标准T/GZYJNY-02-2018》、《航天生态农产品(生态食材)通用技术要求T/CIET353-2024》团体标准、《道地原生态(生态原产地)农产品》团体标准等规定,经评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对萍乡市人民政府申报材料评审,以下申请的产品符合相关规定,现将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附单位名单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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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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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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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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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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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生态美食地标辣文化之都
(生态食材产品区域公用品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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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
2024年11月10日